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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台州市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2017-02-06 08:00:01 无忧保
  2016年台州市出台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 近日,台州市委组织部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下发了《台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在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都给予高层次人才较大幅度的政策优惠。   此项优惠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我市招才引智的环境建设,切实支持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保证他们快捷便利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该《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享受的优惠给予了明确规定。在缴存方面,外国籍的高层次引进人才也可以在我市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与中国籍高层次人才享受同等待遇。高层次人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仍在职工作的,缴存期限可延长至解除劳动合同为止。   在提取业务上,高层次人才购买台州内的自住住房,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还可以每年按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物业管理费、房屋装修费,提取本人及其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高层次人才的申贷缴存在时限上进行了缩短。高层次人才只要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高层次人才的贷款最高限额也有所提高。   为了更好地保障高层次人才享受到此项政策“红利”,我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建立了绿色通道,方便高层次人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各中心还设立了服务专员,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咨询、服务预约,为他们提供“个性化”“一站式”便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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