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点
2016年中心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完善管理制度,实施便民利民新举措,扩大政策覆盖面,统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积极做好经济新常态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新动力。
2016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68.5亿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8.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6.5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5亿元。
今年,中心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加强资金管理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的科学性
全面落实《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使用资金,科学制定资金使用目标,严格落实贷款发放资金计划规模。积极探索贴息贷款和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手段,通过新政实施引导其他资金向住房消费倾斜,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充分发挥其社会效益。
二、有力推动增收扩面工作,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通过数据的分析对比,找准工作着力点,不断加强归集扩面工作,扩大缴存规模。加强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城镇私营企业等非公企业缴存扩面工作。扩大制度惠及人群,将农民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新型劳动者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三、广泛开展制度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力度
认真开展集中宣传年活动,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提高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展示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发挥的积极作用,形成舆论宣传正能量,通过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丰富信息披露方式,保障缴存职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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