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宝鸡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上调贷款额度 提取政策更人性化


最新宝鸡市公积金贷款新政:上调贷款额度 提取政策更人性化
■贷款政策调整
额度调整: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
期限延长:贷款期限与年龄之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提取政策变化
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在市区无自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支付房租
大病提取:身患重大疾病,可提取账户内余额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了调整。本月起,缴存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由3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另缴存职工本人身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部分的治疗费用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支付。
贷款期限与年龄之和 延至退休年龄后5年
昨日,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印民介绍,之前宝鸡执行的30万元贷款上限,还是2009年调整的,2009年至今,宝鸡市房价几乎翻了一番,这就导致职工购房首付款压力增大,再加上房屋后期交付使用所投入费用,个人承担比例将会达到60%以上,由此导致职工只能申请商业银行房贷或者放弃购房。而将贷款上限调整为40万元,将更全面满足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购房贷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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