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住房公积金资讯:萍乡公积金查询 萍乡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查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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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萍乡公积金贷款条件
第七条 借款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1、本人按照住房公积金制度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归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持有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的有效合同或证明文件
3、有相当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费用的30%以上自筹资金
4、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5、借款人购买期房的,在房屋竣工办理产权证书之前,由售房单位担保,售房单位应在委托银行开设保证金专户,并留足不低于借款金额20%的保证金。
二、萍乡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年贷款规模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年初审定的计划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职工个人按申请贷款的先后顺序发放。如需增加贷款规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按规定程序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条 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贷款,每户在未归还贷款之前限贷一次。
1、可贷款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之和×40%×12×贷款年限×信用系数
2、每笔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购买、建造或翻建壹套住房费用的70%,购买二手房或大修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必须在评估或销售价值的50%以内
较高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第十一条 贷款期限:购买、建筑或翻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购买二手房或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对于将到离、退休年龄的借款人,其贷款期限只能计算到借款人的法定离、退休年龄
2、利用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作担保的,其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第十二条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三、萍乡公积金贷款流程
第十三条 申请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领取《萍乡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购建房贷款须知》,并提供本办法第八条所列的有关资料。
第十四条 每笔贷款在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15天内委托人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十五条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委派信贷调查人员对申请人贷款进行调查,并如实写出调查意见,报市住房公积金核心审贷委审批,调查内容包括: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住房及担保情况是否真实
2、借款人信誉情况,信贷调查人员根据《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资信评估表》进行调查了解并综合评分,确定个人信誉度。
第十六条 市住房公积金核心审贷委审核同意后,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通知借款人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办理有关借款手续。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与借款人办结借款手续后,受托人根据借款人的开发商帐号,将贷款直接划入到开发商帐户内,但自建或大修自住住房可直接提取现金。贷款利息自受托人发放贷款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 受托人在接到委托人贷款通知单后,一般应在2日内即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办理贷款手续。
第十九条 受托人在借款人贷款资金到位后应在2日内将贷款合同(两份)、借款人所签借据(一式一份)送委托人存档。
萍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一九九七年元月,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和运作。中心现有职工61人,党员25人,其中:预备党员2人,退休党员2人,中级职称13人。市本级设有综合科、监察科、信息管理科、委托信贷管理科、筹资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六个科室,下设莲花、上栗、芦溪、湘东四个驻县办事处。中心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切实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强化资金归集、提高贷款质量、防范资金风险、创新运作模式、提高资金效益”的指导方针,管好用好住房公积金。
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路富丽大厦7楼
邮编:337055
投诉电话:0799-6818660 咨询电话:0799-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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