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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有哪些调整? - 住房公积金

2017-05-17 08:00:01 无忧保
【导读】: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对现有提取政策及调整后提取审核条件归纳如下:一、离退休提取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离退休审批表;2.退休证。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条件,对现有提取政策及调整后提取审核条件归纳如下: 一、离退休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离退休审批表 2.退休证 提供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不能提供以上要件的,可根据其身份证或系统记载的身份证号,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单位封存后提取。 二、死亡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死亡证明 2.火化证 3.户口注销证明 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无法将资金划转至单位账户的,可以划转至本人或配偶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机关继承证明、司法机关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三、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 2.劳动部门出具的下岗、失业证 提供提取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身份证反映的当地人员封存满12个月后销户提取,异地人员封存后即时销户提取。 四、判处刑罚人员的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法院判决书,提交复印件 提供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确定单位已对其封存,审核后即时销户提取。将资金划转至本人、配偶或单位账户;也可根据单位证明、公证部门证明或司法部门判决划转至其他账户。 五、调离、转移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调令或调函 2.任职命令或文件 3.异地参加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 4.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转移证明 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代办人代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当地工作的封存后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异地工作的封存后即时销户或转移处理 六、非因公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国外定居护照 2.出境定居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代办人代办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封存后即时销户处理 七、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提取类别:本地购房、直系亲属购房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 3.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合同、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须报市中心审批,但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购房日期,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八、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类别:本地购房、直系亲属购房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 3.提取人身份证 提取人在合同、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的日期为准,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九、异地购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购房合同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 3.提取人身份证 4.提取人异地购房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取人在合同、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购房地房管部门备案(网签)的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须报市中心审批,但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购房日期,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十、异地购买二手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 2.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 3.提取人身份证 4.提取人异地购房需提供当地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提取人在合同、票据不能体现的,需出具与购房人存在直系关系并共同居住的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购房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提取时限以税务部门机打交款票据(购房发票)或税收通用完税证(契税凭证)的日期为准,半年内的,即时办结;超过半年的,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2012年12月31日之前的不再提取。 十一、翻建、建造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建设用地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2.集体土地许可证、宅基地证使用证(选其一) 3.村委会、单位(选其一)出具的建房或翻建的证明 4.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用工票据 5.房产证 6.身份证 7.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金额只能提取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用工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购、建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二、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提取人的房产证 2.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县以上)出具的《房屋技术评定书》以及工程造价书 3.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票据 4.身份证 5.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 提取时限:同套自住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金额只能提取到税务部门开具的购买材料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维修支出,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三、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配偶的需提供户口本或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提取时限:查验并打印系统还款记录,确定贷款已经还清;提取至最后还清贷款月份,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不得大于贷款期间全部还款本息,提取到百元。签订过冲抵还贷协议书的不再提取。 十四、住房门窗节能改造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住建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开具的具有税务部门签章的购买材料票据 3.身份证 4.房产证 提取时限:提取金额只能提取到购买材料票据的日期对应月份,不得大于改造支出款,留存近期缴纳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五、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提取 提取要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身份证 提取时限:每年提取一次,保留最近三个月月缴纳额,提取到百元。报市中心审批后提取。 十六、本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实施过程中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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