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积金中心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切实履行部门职能,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大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提高资金使用率。市中心先后组织召开了5专题会议,传达贯彻中、省、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相关会议精神,对全市 如何提高使用效率、消化结余资金进行了统筹安排,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政策调整方向,研究落实工作措施。同时,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开办专栏,及时刊载政策法规和最新工作动态,提高知晓率,宣传公积金贷款优势,积极营造良好氛围。截止8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余额50.43亿元,累计提取总额18亿元,贷款余额达到25.06亿元,资金使用效率达到85.39%。 调整政策促稳定。进一步放宽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提高到50万元,贷款年限延长到30年,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延长5年;个人购买自住房时,允许提取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房租费和物业管理产生的相关费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上述政策调整,已写进《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安政发〔2015〕25号)文件之中。 扩大放贷保需求。结合安康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各方要求,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凡购买保障房的,按首套房对待,首付比例下调至20%,最高可按购房款的80%发放贷款;子女为父母、父母为子女购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招录学生、专业军人正常缴存公积金3个月以上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有效保障干部职工住房改善性需求。同时,应贷尽贷支持缴存职工购买商品房,加大购房还贷力度,缴存职工提供相关资料,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还购买商品房贷款。截止8月底,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683笔,金额6.53亿元,按规定办理提取6712人,金额2.18亿元,极大撬动了房地产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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