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黄紫剑)为了切实提高借款人的实际贷款额度,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我市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由原来的20年延长至30年,贷款偿还期限由法定退休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此项政策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例一:按照我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以单身25岁男职工为例,月缴存公积金1500元,过去最长年限20年最多只能贷款25.2万元,延长年限至30年后,可以贷款37.8万元,较之前贷款额度提升50%。
例二:单身50岁男职工,月缴存公积金1500元,贷款27万元,按过去还款年限至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还款年限10年,月还款额2638.41元;调整后延长至退休后5年,还款年限15年,月还款额仅需1897.21元,月还款金额下降幅度达到28%。
该项政策的调整,能有效降低刚性需求职工的购房成本,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改善了缴存职工居住条件,切实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