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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住房公积金系列惠民利民新政策全解析:
1.关键词:贷款保证金比例下调5%
【新政规定】进一步放宽房地产开发企业备案条件。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即可受理该开发项目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同时贷款的保证金扣收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5%。
【政策解读】广元市辖区内房地产开发项目只要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即可受理购买该楼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不再受开发项目主体封顶后方可受理贷款的限制,进一步降低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贷款准入限制。同时预售商品房贷款的保证金扣收比例由原来的贷款额的10%降低到5%(扣收贷款保证金是为约束开发商及时办理产权证、完善抵押手续而制定的一项规定,针对开发商扣收,而不针对个人)。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扣收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5%后,可进一步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提高资金流动性,增强经营活力,也为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新动力。
【实例解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王先生,在 美丽花园楼盘购买普通自住房一套。该楼盘项目已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王先生可通过开发商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贷款,管理中心可予以受理,不再等到楼盘主体封顶后才予受理。如王先生所贷公积金为40万元,按过去10%的规定应扣收开发企业保证金4万元,现按降低到5%的比例则扣收开发企业保证金2万元。
2、关键词:降低购房首付比例
【新政规定】首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现在的20%;二套房首付比例由原来的50%降为现在的30%。
【政策解读】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已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自住房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
【实例解析】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张先生,在广元市美丽花园楼盘购买一套总价为80万元的普通自住房,此房为张先生家庭购买的首套房屋,按新政规定,张先生只需按房屋总价的20%付首付,即16万元。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李女士,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80平方米的普通自住房,现需改善居住条件购买一套110平方米的自住房,总价90万元,在未还完以前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首付27万元。
3.关键词:取消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最高额度限制
【新政规定】过去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不超过60万元,单职工不超过50万元,现在只要首付后均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政策解读】从2015年4月28日起,取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的限制,对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额度在房价内实行比例控制。即:职工在按规定的首付比例交付首付款后,其余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同时,职工申请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以应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余额确定,也不再受最高额度60万元的限制。
【实例解析】
①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张先生,在广元市美丽花园楼盘购买一套总价为80万元的普通自住房,此房为张先生家庭购买的首套房屋,按新政规定,张先生在首付20%即 16万元后,其余64万元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不再受原最高额度60万元的限制。
②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赵先生,原来购买普通自住房时在当地工商银行申请办理了住房贷款80万元,目前该住房贷款余额为68万元。为降低月供负担,赵先生申请将在工商银行办理的住房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政规定,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即为当前工商银行住房贷款的余额68万元,不再受原最高额度60万元的限制。
4、关键词: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由原来的20年放宽到30年,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身体健康,可通过子女提供担保,贷款期限可放宽至退休后1-10年。
【政策解读】职工法定退休年龄男性为60岁,女性为50或55岁,根据规定要求,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的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新政策对此作出了调整,即对临近退休的职工,具有偿还能力,身体健康且个人信用良好,经本人申请,且有子女担保,贷款期限可放宽至退休后1---10年。
【实例解析】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李先生,在广元市辖区内购买了一套普通自住房,在按规定交付首付后,其余房款部分李先生准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李先生今年55岁,其法定退休年龄为60岁,按原来的贷款期限规定,李先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只能贷5年,每月月供负担很重。按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经本人申请、子女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可最长延长至退休后10年,即最长可贷15年。
5、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确定
【新政规定】未贷过公积金和已贷过但已结清贷款本息的,再贷公积金,视为首套房。已贷过公积金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贷公积金贷款视为二套房。
【政策解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和二套房的确定以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是否有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情况来界定。如: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已结清以前的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现无论购买的房屋是第几套,都视为首套房;如:已申请的公积金贷款还未结清,现购买房屋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二套房。
【实例解析】公积金缴存者张女士,曾贷公积金30万元购买一套二居室的自住房,现为改善居住条件,又准备购买一套三居室的自住房,想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新政规定,张女士提前结清还款余额12万元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张女士所购买的三居室房屋视为首套房。
6、关键词:缩短公积金缴存间隔时间
【新政规定】过去提取公积金或贷过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后,再申请贷款的,需缴存满六个月。现按新政规定,职工提取公积金后和还清公积金贷款后即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7、关键词:新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一次性缴存六个月的,即可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新政规定】首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规定的缴存比例和缴存工资基数,一次性缴存六个月的公积金,即可在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公积金购房贷款。
【实例解析】某私营企业职工李先生,月工资3500元。按规定比例24%(企业和个人各一半)该职工的月缴存额为840元。李先生只要一次性缴存5040元,即可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8、关键词:异地缴存职工到我市购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政规定】异地缴存公积金职工到我市购买普通自住房,可在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当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
【政策解读】广元市辖区外的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到我市购买普通自住房,只要有广元市辖区内的房产作抵押,便可在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享受当地缴存职工同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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