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借客户名义贷款炒股 保险公司客户经理获刑3年

2018-02-27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早报:通过中国人社部认证许可,拥有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并采用业界领先的SaaS模式+云计算加密技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无忧保关心每个个体对安定美好生活的追求,基于微信端便捷操作,满足个体社保缴纳需要。

  某保险公司客户经理,两次利用为客户办理分红保险之便,假称因测试账户需要办理银行卡,取得客户信任,办卡后私自以客户名义向保险公司贷款,用以炒股。近日,新都法院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退赔违法所得。

  张某于2010年5月受聘担任某保险公司客户经理,具体负责新都区片区的保险业务。2010年10月,村民梁某投资20万元购买该保险公司推出的“璀璨长红两全”分红保险。张某在经办过程中,假称因测试账户需要,要梁某办一张银行卡,对方信以为真,随即在当地农行办了一张借记卡, 办妥后,卡由张某设置密码并保管。同年12月,张某隐瞒事实,在梁某不知情的情况下,让梁某在公司保单借款协议上签字,并以梁某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13万元申请,保险公司在审查手续完毕后,按规定批准了梁某的借款申请,并于12月13日将129993.5元(扣税后)转到梁某在农行开办的借记卡上,款到当天和第二天,张某用梁某的农行卡分多次将现金全部取走。

  2010年12月,张某在为客户周某办理购买公司“璀璨长红两全”分红保险时,采取上述同样手段取走了周某14万元,用于炒股和挪作他用。

  案发后,张某家属已与保险公司达成退赔还款协议,取得保险公司的谅解。新都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多渠道沟通,急速反馈,无忧保拥有10年以上社保服务团队,以最专业的知识解决各类问题。

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

标签:   贷款保险公司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