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早报:无忧保现已覆盖100+城市,注册用户达到500000+,并与招商银行、中国人保、平安保险、众安保险、爱康国宾等名企达成战略合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涉及多个方面,那么我们怎样才能获得贷款呢?能获得多少贷款呢?
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存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按月足额缴存;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存未超过3个月(含)、累计中断缴存未超过5个月(含)且办理补缴的;
3.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不少于最近12个月的缴存额;
4.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
7.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已办理过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结清满一年以上;
8.借款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与其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中反映的已有各项贷款月应还款额之和,占借款申请人家庭月收入之和的比例应不得高于50%;
9.同意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如何认定?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按以下标准认定:
1.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借款申请人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且在人行征信系统中无住房贷款记录为依据。
2.第二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
(1)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厦门市国土房产测绘档案管理中心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中确认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2)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3)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首付款比例有何规定?
根据《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公积金管〔2013〕9号)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以下规定支付首付款:
1.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
2.申请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70%;在厦门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业务系统中显示无房、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
3.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述提及的购房总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如何确定?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得高出以下限额:
1.不高于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扣除按规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
3.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借款申请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实际计算以最近12个月内借款申请人(缴存职工)单位向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申报并被核定的年度缴存基数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申请人购房时的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系数可通过中心网站查询,贷款额度计算时以本人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时的系数为准。借款申请人也可通过中心网站的测算工具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测算。
六、公积金保低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确定?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整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
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八、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规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离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
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担保手续如何规定?
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所购自住住房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十、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队转业干部、文教卫系统引进的高级职称人员、留学人员,自缴存住房公积金次月起,提供军转干部证书或由市公务员局出具的引进人才证明或市公务员局颁发的《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一、引进人才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持“金鹭英才卡”的人才及其配偶,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提供“金鹭英才卡”,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二、外国人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提供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三、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按规定将部队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转入其在“厦门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户”下设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且未提取住房公积金、未办理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四、外地来厦工作人员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外地来厦工作人员,原住房公积金已缴存1年以上,将余额转入本市且未支取,转入后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在我市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五、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2.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3.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
4.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
5.借款申请人有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借款申请人无足够资金结清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向管理中心及受委托银行认同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本市担保机构申请担保;
6.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
无忧保通过中国人社部认证许可,拥有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并采用业界领先的SaaS模式+云计算加密技术,保障用户信息安全。无忧保关心每个个体对安定美好生活的追求,基于微信端便捷操作,满足个体社保缴纳需要。了解详情请咨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