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购买二手住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宝鸡市购买二手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了。根据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提高使用率的批复》,从7月份起,在宝鸡市购买二手住房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利率和还款比例与一手房政策相同
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宝鸡市住房公积金二手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规定,凡在宝鸡市辖区内或我省省内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含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二手住房时,均可向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宝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李印民介绍,申请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二手住房坐落地位于宝鸡市辖区范围内,申请人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其他债务;此外须具有不低于所购住房评估价值或交易价格(以两者较高额为准)30%(含30%)以上的自有资金;所购房屋房龄不超过30年。
贷款成数应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70%,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二手住房公积金贷款采取抵押担保的方式。抵押物为借款人所购二手住房的房产。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之内。贷款利率和还款比例与一手房贷款政策相同。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