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积金政策调整消息:降低首付款比例 最高可贷80万 6月23日上午10点,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省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和解答了市民关心的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了省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让百姓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住房公积金解决实际困难,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减小购房压力,从而达到让缴存职工获益,改善民生的目的。
1、降低贷款门槛
由原来的需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才可以申请贷款,调整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原有的自申请之日起前推一年之内没有提取记录的限制。
2、降低首付款比例
由原来的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调整为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
3、提高贷款额度
由原来的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调整为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4、延长贷款年限
由原来的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后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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