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真实购房行为,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及配偶同意将所购住房作抵押;
6、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意事项
1、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或其配偶存在以下信用情况的,不予贷款:
(一)信用卡尚存逾期金额;
(二)尚存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个人商业贷款存在逾期连续10期(含)或累计16期(含)以上记录;
(四)个人助学贷款存在逾期连续13期(含)或累计25期(含)以上记录;
(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逾期连续5期(含)或累计9期(含)以上记录;
(六)信用卡存在逾期连续5期(含)或累计9期(含)以上(不含500元以下金额逾期次数)逾期还款记录;
(七)存在因信用不良而被诉讼或仲裁,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八)利用各种虚假材料骗取、套取住房公积金。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商业贷款存在逾期连续10期(含)或累计16期(含)以上记录、个人助学贷款存在逾期连续13期(含)或累计25期(含)以上记录或信用卡存在逾期连续5期(含)或累计9期(含)以上(不含500元以下金额逾期次数)逾期还款记录的,提供保证人后可申请贷款。保证人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在省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信用状况良好;
(三)保证人无贷款、无担保;
(四)保证时间不短于贷款期限,保证人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内提供保证。保证人偿还能力、身体和信用状况良好的,可适当延长至保证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3、商贷结清后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须在商贷还清后三个月内申请。
4、申请贷款的资料复印在A4纸上,不同类型的材料不要复印在一张纸上;不要正反两面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