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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积金中心对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详细解读-公积金问答

2016-10-03 08:00:07 无忧保
市公积金中心对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详细解读 5月下旬,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由于新政利好楼市,随着交易量的攀升,需要贷款购房的职工日渐增多,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渐成热点。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对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做了详细解读。


  首付有哪些要求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最长能贷多少年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最高能贷多少钱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余额倍数怎么定


  购买首套自有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下同)的20倍,余额不足两万元的按两万元计算。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本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高于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余额不足两万元的按两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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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公积金贷款贷款政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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