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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详细解读-公积金问答

2016-10-05 08:00:08 无忧保
2015年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详细解读 近日,市公积金中心发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进一步支持了本市职工家庭购房,新政利好楼市,随着交易量的攀升,需要贷款购房的职工日渐增多,公积金贷款政策咨询渐成热点,天津市公积金中心对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做了详细解读。


  公积金贷款首付有哪些要求?


  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20%的首付款;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我市购房条件的自有住房,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购首套房→首付款≥房价20%


  购二套房→首付款≥房价30%


  优势凸显,原政策要求首套房贷90平米以上三成,二套房贷首付五成。


  公积金贷款最长能贷多少年?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


  购买私产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20年。


  确定贷款期限还受借款人年龄的限制,政策规定,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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