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多项便民利民举措方便群众办事。今年以来,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部、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提高“两率”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抓手,以提升服务水平为目标,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稳中求进,创新发展,转变服务理念,推出一系列“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帮助中低收入职工家庭改善住房条件以及促进西安房地产市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便民举措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降低首付比例。职工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缴存时间合并计算。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购买第二套自住普通商品房,建筑面积在144㎡(含)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144㎡以上的首付款比例由原50%调整为不低于30%;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同时,放开180㎡以上面积住宅类房屋限制。二是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75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可延长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三是支持公寓类住房个人公积金贷款。按照西安市规定,对土地性质为住宅,产权70年的公寓类住房,可按普通住房办理公积金贷款地。四是取消贷款担保服务费用,实现个贷业务“零”收费,有效减轻职工购房经济负担。五是积极拓宽贷款品种。按照“成熟一家放开一家”的原则,逐步在全辖推广“组合贷款”。制定出台《西安市省内异地贷款办理须知》,实现省内异地互贷,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受众范围。六是从今年4月14日开始,中心与三个分中心实现缴存互认,采取托管户贷款方式,保证中心或分中心缴存职工在全辖能够方便快捷办理贷款。
提取支付房租政策方面:一是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职工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支取公积金,支取时限由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三年以内。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以提取。在省直、西铁、长庆分中心开展房屋装修、购置车位提取试点。二是规范租房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公租房全额房租提取,商品房最高不超过10000元/年。三是阶段性放宽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租房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其余金额可全额提取。四是简化提取要件。租房提取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职工购买房改房提取,可提供房改部门批复文件复印件、楼栋分户价格表复印件,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职工购买二手房提取,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抵押登记机关公章。单身职工在申请租房提取时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只需提供单身声明。五是允许直系亲属“互提”和重大疾病和家庭困难提取公积金。
业务办理效率方面:一是进一步优化业务审批流程,对无资金安全风险且在正常范围或规定内的缴存业务取消审批;对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取消延长年限及50万元(含)以上的预审批。二是优化流程,提高个贷审批发放效率。打破全辖贷款区域限制,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可在各受委托银行自由选择办理,受委托银行可在中心、分中心、管理部自由选择提交审批。贷款申请资料齐全,银行在7个工作日内受理初审提交,中心信贷人员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心本级与城六区具备贷款发放条件的,担保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担保办结;其他区县贷款,担保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担保办结。委托银行在担保办结后立即发放贷款,最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三是强化信息支撑。新的3.0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今年3月9日正式上线,减化了多项业务流程,实现“冲还贷”和资金即时到账功能,操作更加简便,资金更加安全。公积金业务市级受理网点由原来的14个扩大至92个,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提高了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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