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购买二手自住房须提供的手续
1、《许昌市公积金个人(二手)住房贷款申请审批材料》2份;
2、《房屋买卖契约》原件、复印件各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2份;
4、借款人家庭《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2份;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
6、《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前、后)原件、复印件2份;
7、《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2份(使用权类型须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8、不低于房屋总价40%的首付款(银行盖章转账凭证)和过户契税发票原件、复印件2份;
9、原房屋产权人及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2份;
10、《房地产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1份;
11、《产权交易确认表》原件、复印件2份;
12、异地贷款:职工须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13、市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50万。
贷款年限:贷款年限与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延长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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