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山东出台16条住房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全面取消户籍限制

2016-10-15 08:00:14 无忧保

  山东出台16条住房公积金新政 异地贷款全面取消户籍限制 山东省住建厅特别指出像青岛市这样公积金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 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扩大住房消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进一步释放结余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出了16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包括放宽贷款条件、提高可贷额度、扩大提取范围等。我市的公积金资金使用率一直处于93%以上的高位运行状态,省住建厅也特别指出,像青岛市这样资金使用紧张的城市,可以结合当地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公积金连缴6个月可申请贷款


  《意见》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贷款额与账户余额将“解锁”


  “济南市目前执行缴存余额15倍规定,即如果职工账户有1万元公积金余额,那么职工只能贷到15万元,取消与余额挂钩的限制后,职工最高可贷到50万元。”省住建厅副厅长李力在发布会上介绍,《意见》的一大创新之处,就是放宽贷款条件,提高了可贷额度。


  《意见》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率低于85%的城市,要提高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取消贷款额与职工账户缴存余额挂钩的限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低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商品住房总房款的80%,住房价格按当地统计部门上年度商品住房均价计算。借款人还款能力按不低于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月工资总额的50%核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1] [2] 下一页

标签:   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异地贷款公积金新政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