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约定提取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1)单位经办人持职工本人签字、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及提取的相关材料到开户管理部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需提供提取业务和约定提取业务的相关材料(《住房公积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管理部前台应先审核提取材料并录入提取记录单,办理部分提取后,再办理约定提取登记。
非首次办理提取手续,且累计提取金额未达到《提取记录单》的提取上限的,管理部前台核实系统中的提取记录单后,直接进行约定提取登记。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材料及预留印鉴后,将约定提取登记的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原则上以系统计算出的首次约定提取日做为首次划款的日期。
(3)业务确认后,管理部打印《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一式两份,加盖管理部业务章,由单位经办人签字确认后,一份由单位经办人转交职工个人,一份由管理部与单位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一并留存(其中首次办理提取手续,并同时办理约定提取的,办理部分提取后,管理部需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
机打《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表》样式如下:
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确认表
年 月 日
当前管理部: 编号:
登记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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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记号 | 个人编号 | 申请人 | |||||
单位名称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住宅地址 | |||||||
单位地址 | |||||||
住宅邮编 | 联系电话(手机) | ||||||
单位邮编 | 住宅电话 | ||||||
提取原因 | 是否已申请住房 | □是 □否 | |||||
申请提取周期 | □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 ||||||
个人银行账户 | □原账户 □联名卡账户 □新账户 | ||||||
个人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户类型 | 首次约定提取日 | ||||||
经办人签字: 管理部盖章: 操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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