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患职业病可享工伤保险待遇

2017-02-15 08:00:02 无忧保
从省人社厅获悉,《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对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做出了新的规定。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明确了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可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有关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费用由所在单位按新《条例》及《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 记者注意到,为提高工伤职工的保障水平,即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的《办法》新增了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接触劳动合同时应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职业看护费等4个支付项目,支出项目由原来的8项增至12项。此外,五至十级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差一年扣减10%,比以前缩短了五年,扣减比例降低了50%。

标签: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