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社保异地转移?


关于 社保关系转移的问题
相关政策
转移关系人员需要具备的条件:按吉林省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1)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参保人员;(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而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5)行业统筹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的。
转出人员须知:
转出社保关系时,您需持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系管理处207室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可选择由经办人员信函邮寄或由本人携带方式,将此凭证传递给接收地社保机构。在接到接收地社保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的15个工作日内,该局经办人员将转移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资料以信函邮寄的方式,传递给接收地社保机构。要转至省外的,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的同时,您要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转入人员须知:
参保人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为其本人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与接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以及经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报管理处审批的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登记增减、补缴明细表(无转入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本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由该局关系管理处207室审核相关材料。符合接收条件的,该局经办人员将指导参保人员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收到转出地社保机构转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等资料后,针对省外转入人员查实转移基金到账情况,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接续手续,并告知参保人员本人。
个人咨询问题解答:
1.孙女士:我原来在深圳市办理了社保,现户口迁回吉林市,但社保关系还在深圳市,我现在想办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应该怎么办?
答复:您可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与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系转移窗口进行申报。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您就可以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在我市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2.郭女士:我今年27岁,现在在龙潭区新安街道任社区主任助理,2009年之前在辽宁省盘锦市办理了社保关系,现在我想把社保关系转回吉林市,怎么办理?我今年4月份将转移手续邮寄给了盘锦市社保局,可半年过去了,至今没有消息。
答复:您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时,需提供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以及您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资料,请联系盘锦市社保局查询办理。
3. 孙先生:我今年44岁,从舒兰市某粮库下岗后,自己办理了社保。我现在户口在桦甸市,可是社保关系还在舒兰市。我的户口与社保关系不在一个地方,会不会影响以后发养老金?
答复: 养老金会正常为您核发,只是领取时会存在一些不便。
4. 张女士:我今年55岁,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在永吉县办了社保。去年,我将户口转到吉林市,我想把社保关系转来吉林市,能不能转?
答复: 55周岁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户口去年转入,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已不能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5. 张女士:我今年36岁,没有工作,口前镇人,现在户口迁到船营区欢喜乡新山村。我是非农业户口,该怎么办理社保?
答复:您可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续保大厅,以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办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6.林女士: 我2008年在外地工作,2011年回吉林市,怎么办理社保?
答复:请对照社保关系转移政策办理,如您符合文件规定的转入条件,可以按相关转入程序办理转移手续。
7.林女士:我今年30 岁,24岁时在吉林市办理了社保参保缴费手续,后来在长春市也交了。我想知道,我在两个城市办理了缴费手续,社保账户能统一吗?
答复:您可以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符合转移条件的,将两地养老保险账户合并至一地。
8. 常女士:我今年42周岁,1991年在吉林市工作,2005年下岗。2008年以前,我的社保关系一直在吉林市,2008年我在武汉市办理了社保参保缴费手续。两个城市的社保账户不一样,但身份证用的是一个。两个账户能统一吗?武汉的账户能转回吉林市吗?
答复:可以统一,您需持武汉市的缴费凭证,向我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7室申报,办理社保关系转入手续。经审核通过后,您可转入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