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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不应成为“工伤”的障碍 - 工伤保险

2017-04-08 08:00:01 无忧保
10月20日,杭州环卫工人毕彩连在清扫路面时被一辆面包车轧在车下。经过十多天的治疗,毕彩连的情况逐渐稳定。可每天数千元的费用,让家人一筹莫展。按道理,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该算工伤。环卫处称,毕彩连因年龄超过50岁,只能签劳务合同,无法购买工伤保险,无法申报工伤。 看起来,环卫部门有“制度挡箭牌”,公众和舆论不能过分指责环卫部门,但这种问题一再发生,而每次流血又流泪的都是最底层的环卫工,这样的“制度”和“规则”公平吗?当务之急,要弄清楚“超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工伤保险的规则出自哪里,为什么要这么规定,然后从制度源头着手,修改不公平的规则,保障每个劳动者尤其是环卫工公平的享受工伤保险。如果是劳动保障部门“挑肥拣瘦”,设定年龄“杠杠”,要及时纠偏。十三五规划建议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当下的退休年龄界限不久将打破,如果不修改工伤规则,那么势必导致部分延迟退休的劳动者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岂不是“坑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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