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 工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及待遇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时限由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按照受伤部位的常规治疗期限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审核后予以确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停工留薪期满,用人单位应当为工伤职工安排适当工作;确因伤情不能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以工伤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费,待评定伤残等级后,按照《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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