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工受伤或者患职业病,在医疗期间可以享受如下待遇:挂号费、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普通床位费、就医路费等,由社会保险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职工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的23,并按当地因公出差的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支付。
如果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订立无效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医疗待遇损失的,用人单位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25%的赔偿费用。
二、职工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确定工伤职工病情痊愈,可以终结医疗,终止停工留薪期,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伤残等级后,或者正处于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职工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的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本条例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经过诊断治疗的,可以按照第29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可以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工伤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以及“职工工伤复发能享受哪些待遇”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根据上述内容我们知道,职工在受工伤住院期间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在康复出院后,如果工伤又复发的,职工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向您支付工伤赔偿,您可以准备好相关的证据资料,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建议您最好是能够咨询一下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延伸阅读:
如何计算职工病假工资,因工伤住院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一、如何计算职工病假工资对于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请假休息期间的工资计算,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得十分仔细,目的是为了保障职工病休期间应得的福利。因此,我国政府于1951年2月26日由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