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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法院审结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2018-07-20 08:00:01 无忧保

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本报讯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了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王某在一次工作中发生意外,花费医疗费15000元。然而,王某所在的电镀公司认为,王某是操作不当造成的,拒不赔偿,并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支持王某的仲裁申请。

法官在审理中发现,电镀公司在用工方面未按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应当纠正。工伤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所谓无过错责任是指在各种工伤事故中,不以劳动者是否存在过错为赔偿前提。工伤事故治疗和伤残发生的赔偿,是对职工因职业伤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劳动能力损失的补偿,与职工操作过失无关,不能因职工操作的过失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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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待遇保险工伤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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