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为认真贯彻省委宣传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通知》精神,充分利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大规模集中返乡回城的契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我市农民工法治信仰和道德观念,充分尊重和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提升法治素质为目的,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活动,推动农民工接受多层次、多模式、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
二、活动主题
崇德尚法,圆梦人生。
三、活动时间
2月18日-24日。
四、活动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建设新盐城、发展上台阶”的总定位,围绕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和法治宣传知晓率、满意率,紧贴广大农民工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社会融合、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诉求,大力宣传常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和政策向农民工传递正确价值取向,助推广大农民工共享法治、实现人生梦想。
立足农民工“致富梦”,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工伤医疗、保险缴纳、食品安全、家庭理财、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以及土地流转、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保障农民工充分就业、增收致富、个人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立足农民工“和谐梦”,广泛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和信访、调解、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维护好农民工父母、配偶、子女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序良俗,保障农民工家庭和睦幸福。
立足农民工“市民梦”,广泛宣传户籍改革、购房落户、子女教育、养老医疗以及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广大农民工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融入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五、活动形式
开展农民工法律咨询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宣传阵地,依托法律讲堂、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广告灯箱、法治宣传栏等载体,在社区服务中心、农村集市、火车站、汽车站、劳务市场等农民工聚集场所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组织开展“送戏下乡”、“送法下乡”、“送法治电影下乡”活动,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等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帮助农民工掌握法律知识,增强农民工法律素质,提高农民工用法的能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组织“送法上门”服务。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以及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到农民工居住地、施工地、单位车间等场所,开展农民工维权、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入户走访征询法治需求、和12348平台推广等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司法行政服务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畅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等绿色服务通道。
完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工地和居住地的街道社区,加强法治学校、法治宣传栏或橱窗等阵地建设,对于已经建立的农民工法治学校、农民工法律图书柜等普法阵地和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在一些用工规模较大的企业、工地建立并强化法律咨询室、调委会、法治宣传联络员制度,为农民工学法用法、依法维权提供平台,使农民工合法诉求得到伸张,积极有效地化解和减少涉及农民工的矛盾纠纷,从而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支持。
加强新媒体农民工学法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盐城司法行政网”、“盐城普法网”等网络平台开辟农民工学法活动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民工学法活动动态、特色做法、工作成效。各地和各普法联盟成员单位官网、官微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制作专题节目、播放主题公益广告,展播“崇德尚法、德法同行”格言警句、家规家训家书等,充分吸引农民工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和社会效果。
六、活动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各部门要把农民工学法活动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一三五”工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体系的有力载体,切实抓紧抓好。各县法宣办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的主动性,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突出主题,确保成效。各县要紧紧围绕“崇德尚法,圆梦人生”这一主题,坚持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融入到农民工日常生产生活实践中。要把农民工学法活动与“法润江苏·德法同行”法治宣传五大行动有机结合,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各项司法行政职能工作深度融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宣传发动,形成声势。各县要加强与当地主要媒体的协调联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努力扩大第十届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社会效应,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营造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的法治环境,全力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及时反馈,认真总结。各县法宣办、各部门请于2月16日前将有关本次活动的方案报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报送动态信息,以方便组织媒体宣传报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和亮点,以进一步总结经验、强化宣传。同时要注意收集活动现场图片、视频资料,在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管理软件正式运行后,相关资料应当及时录入系统、备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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