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工伤保险早报: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增强农民工法治信仰和道德观念,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法宣办、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人社厅等部门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2016年春节期间开展全市“农民工学法活动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崇德尚法,圆梦人生。
二、活动时间
1月29日—2月24日。
三、活动内容
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有效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和法治宣传知晓率、满意率,紧贴广大农民工对身份认同、权益保障、社会融合、价值实现等方面的诉求,大力宣传常用法律知识,通过法律和政策向农民工传递正确价值取向,助推广大农民工共享法治、实现人生梦想。
立足农民工“致富梦”,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工伤医疗、保险缴纳、食品安全、家庭理财、预防通讯网络诈骗以及土地流转、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保障农民工充分就业、增收致富、个人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立足农民工“和谐梦”,广泛宣传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护和信访、调解、诉讼等方面的法律知识,维护好农民工父母、配偶、子女的合法权益;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公序良俗,保障农民工家庭和睦幸福。
立足农民工“市民梦”,广泛宣传户籍改革、购房落户、子女教育、养老医疗以及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广大农民工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融入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四、活动形式
突出“崇德尚法,圆梦人生”主题,紧贴农民工工作生活实际和生产需求,广泛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工能真切感受法治、认同法治、享受法治,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
一是开展一次“法律进车站”活动。在农民工输出地和输入地的汽车站、火车站,有效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宣传画廊、宣传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努力扩大法治宣传的规模,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劳务市场、集市、广场等人口流动量大的地方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依法维权等集中服务。
三是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活动。在农民工生活集中的地区,依托法律咨询室、法律调解室、法律援助点、法律图书阅览室,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活动。
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社区和商业街,对农民工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了解法律需求,告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救济渠道方式,引导其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五是开展一次法治文化活动。借助元宵灯会、庙会等节日文化娱乐平台,依托文化民生基层行,开展法治灯谜竞猜、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让农民工在节日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的熏陶。
六是开展集中的网络平台宣传活动。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传播优势,开辟农民工学法活动专题、专栏,集中宣传报道各地农民工学法活动动态、特色做法、工作成效。各地、各部门官网、官微集中时段、集中力量,制作专题节目、举办网上学法竞赛、播放主题公益广告,展播“崇德尚法、德法同行”格言警句、家规家训家书等,充分吸引农民工参与,扩大活动影响和社会效果。
五、活动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年一度的“农民工学法活动月”,把此次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的重要抓手,制定方案,广泛发动,周密组织,精心安排,确保活动富有成效。
二是精心组织、形成合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农民工学法用法工作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沟通,相互协调配合,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进一步创新农民工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法治宣传内容,提升工作成效。市法宣办将另行通知部分成员单位,联合开展“送法进车站”活动,请相关单位积极配合。
三是整合资源、确保实效。强化资源聚集和整合,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有机结合,注重法律知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网络,把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到对农民工的服务和管理过程之中。
四是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活动期间,各地要加强与当地报刊、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要充分运用公交移动电视、手机终端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广泛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努力扩大“农民工学法活动月”的社会效应,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全力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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