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也将实现异地就医,回京结算。昨天,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工伤职工就医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工伤职工外埠长期居住,可在当地选择一家工伤医疗机构。
通知规定,本市工伤职工到外埠长期居住的,应选择当地一家乡级以上基本医疗定点机构作为本人工伤医疗机构,并填写《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表》,经当地医保部门确定并签署意见后,报本人所在单位。同时,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请,签署意见后在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工伤职工异地就医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持经过备案的《北京市工伤职工异地就医申报备案表》,到所在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医疗费用的审核。
北京人力社保局:工伤可以异地就医回京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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