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金到底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须分段计算
案例:刘伟江是市区某商场的仓库管理员,2011年9月30日,刘伟江与该商场的劳动合同到期届满。因种种原因,该商场不愿与刘伟江续签劳动合同。刘伟江于是要求商场按照其工作年限支付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刘伟江是2004年2月30日进入该商场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理应从2004年2月30日起算,按照自己每个月1500元的工资标准,遂提出了8个月共计12000元的补偿金要求。但遭到单位拒绝,刘伟江无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经裁决,却仅支持了刘伟江4500元的经济补偿金。
点评: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应从何时起计算,通常情况下是从劳动者到该用人单位参加工作时开始计算,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五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案例:韩丽是市区某家纺用品店的女店员,2011年6月在得知其已怀孕三个多月的情况下,该家纺用品店将韩丽辞退。韩丽遂将该家纺用品店诉至劳动仲裁委,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该案经审理,劳动仲裁委支持了韩丽的仲裁请求,裁决该家纺用品店向韩丽支付赔偿金2万余元。
点评:赔偿金是《劳动合同法》对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其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规定在以下五种情形下支付:(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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