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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权,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2018-08-08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我国《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

2劳动合同解除的定义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定义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

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按照《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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