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劳动合同适应范围,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2018-08-0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订立劳动合同的特别主体

原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对下列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作了特别规定:

1、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

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2、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3、请长病假的职工

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其条款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劳动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性;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