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甲方为依法登记的、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拥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甲方已将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向乙方作了告知
2违约解除劳动合同[案情]
2009年4月,即将大学毕业的苏某与学校及一家服装公司签订了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协议约定:苏某毕业后须在该公司服务3年,否则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万元。同年9月,苏某到该公司工作,与该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并明确在试用期内,如不适应该工作有权解除该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该公司,在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2个月后,苏某认为自己不适应这份工作,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该公司以苏某未支付违约金为由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
[分歧]
未支付违约金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意见认为,苏某未支付违约金,不能解除该劳动合同。根据协议书,苏某毕业后须在该公司服务满3年,否则要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二种意见认为,苏某不需支付违约金,可以解除该劳动合同。因为苏某到公司工作后与该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书面通知该公司解除本合同并在工作交接完毕后离开公司。劳动合同中已对试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该试用期条款合法有效,该服装公司应该为苏某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各项手续。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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