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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调解

2018-08-14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高某与北京某公司“乙肝歧视案”

本案的简要案情是北京某公司经与高某磋商,准备高某录用,让其携带体检表等入职资料到公司报到。后高某先是辞去原有工作再去体检,因体检结果为乙肝“小三阳”,某公司拒绝与高某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为此引发劳动争议。法院最终判决北京某公司向高某书面赔礼道歉;赔偿高某经济损失17572.75元;赔偿高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本案涉及的核心问题是劳动合同缔约过程中对劳动者的信赖利益保护。与会代表主要研讨了下列问题。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

2劳动纠纷3劳动争议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本文为你介绍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三种机构。

法律咨询: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有哪些?

华律网律师解答:

根据《条例》规定,我国劳动争议处理的机构,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本企业的职工、工会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推举产生,企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企业代表由一长指定。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具体人数由职工代表

4劳动争议

摘要:劳动纠纷时常发生,劳动争议具有什么特征呢?当发生劳动者争议的时候,应采取怎样的管辖原则呢?对于不同的劳动争议应该如何分类呢?本文将对诸如此类的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劳动争议的特征:

⑴劳动纠纷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劳动者主要是指与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用人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与劳动者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具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身份者之间所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纠纷。如果争议不是发生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之间,即使争议内容涉及劳动问题,也不构成劳动争议。如,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力流动发生的争议,劳动者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行政管理中发生的争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劳动服务主体在劳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等,都不属劳动纠纷。

⑵劳动纠纷的内容涉及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是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劳动关系是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是为了实现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面发生的争议,就不属于劳动纠纷的范畴。劳动权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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