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我在任职期间生病,住院四十多天,出院后继续请假休养,病假期共132天,我每个月工资是1500元,另外每月还要扣除社保90元,请问我的工资该如何计算呢?谢谢各位律师!
你患病期间的工资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标准支付,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你在患病期间要执行广东省2008年最低工资标准是860元,和你本人的实际工资无关。
2“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是否相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这里的“病假工资”是针对尚未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沿用原来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疾病救济费是针对已经实行社会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按照新的医疗保险规定而言的,是一种规范的提法。
3什么是病假病假,是指劳动者因疾病或非因工受伤,企业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的期间。不少企业错误地认为,劳动者生病没有为企业提供劳动,因此企业就可以不必支付任何报酬。其实,劳动者在治疗期间,不仅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且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
4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是什么?因病请假;因病请的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那么,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呢?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相关法律咨询:
劳动法对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华律网律师关于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的解答: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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