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由于你是劳动合同自然到期,如果你本人已经没有再为企业提供劳动。你和企业间劳动关系随之消灭,那么企业是没有责任负责赔偿的。如果你还继续为企业提供劳动,而企业拒绝和你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可参考以下文件进行处理。
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5〕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
为了明确劳动合同当事人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我们制定了《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
2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问:本人2006年1月1日进入公司上班,签定了为期1年的合同,公司在今年11月份因为政策改变提出于我解除合同.我可以向公司提出多少经济赔偿?除经济补偿金外还都有那些?
答:主要就是经济补偿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问一下,单位有没有给你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呢?如果没有办理,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办相关社会保险。
这是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问:1.日期是从签正式合同开始算还是从入职开始算。
2.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如可计算。入职3年10个月能领到几个月的赔偿金,按什么标准领取。
3.公司破产重组应该何时通知员工,如果公司未提前通知如何解决。
3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问:企业如果要与正式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在哪些情况下,企业可以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答:1.如果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用人单位要想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唯一的可能就是在用人单位明确告知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得到多少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下劳动者书面提出自愿放弃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问题问:我是2007年9月在某公司任职的,但劳动合同是在08年1月才签的,期限到09年12月。现在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1、请问我应得到几个月的赔偿。
2、赔偿金是按合同中的固定工资赔还是按照每月实际发的赔,因为实际发的还包含资金补贴等。
3、合同中约定上班时间为每星期40小时,但公司一直没有按合同执行,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了40小时,超出的时间怎么算,我需要取得何种证据。
4、公司从我们的工资里扣出一部份作为绩效奖金,在年终的时候发,但这部份劳动合同里没有体现,怎样防止公司不发回这部份给我。
4、公司是在广州注册的,但一直在深圳上班,办理的社保也是珠海的,社保卡一直没有办理,我也一直享受不了医保医疗等福利,我可不可以另外取得赔偿。
5、如果要申请劳动仲裁,是向深圳还是广州的劳动部门申请。
问题比较多,请尽可能的详细告诉我怎么依法取得我应得的赔偿,谢谢了!
问题补充:
很感谢各位的回答。有几个问题因没表述清楚想再问一下:
A、补偿金是仅仅补偿基本工资还是最近几个月实发的包括奖金补贴在内的工资。
B、社保公司是为我们办理的,但是是办的珠海的社保,在深圳享受不了医疗,这个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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