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要全面把握和阐释劳动债权的概念,就必须对劳动债权的权利人进行分析。任何一项法律权利都有权利请求权人,劳动债权的权利人包括劳动者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请求权人。
首先对劳动者进行考察。在劳动债权的概念里使用劳动者而没有使用职工一词,是因为职工一词的意义太过狭窄,而且法律的规范用语是劳动者。劳动者的劳动债权因劳动关系而产生,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因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所产生的社会关系,包括正常劳动关系和非正常劳动关系。正常劳动关系是指依据劳动法律立起的在有效的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劳动合同制关系。非正常劳动关系是指除正常劳动关系...
2劳动债权范围工资性待遇
1、劳动者的工资和工资性待遇
劳动债权工资是指劳动者从事某种形式的劳动获得的,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经济收入,他本是经济学上的概念,在法律意义上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劳动合同的规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支付给本单位的劳动者的报酬,其依据两个方面,一是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工资又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狭义上的工资仅指劳动者劳动报酬中的基础部分,即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广义的工资即一般意义上的工资,除基本工资外还包括奖励工资、各种津贴和补助劳动分红等。劳动债权的工资属于后者广义的工资范畴,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统计局[1990]第1号《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它由以下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中也包括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记件工资中也包括按营业额提成或者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奖金既包括计入工资总额中的奖金----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
3劳动债权特征特定性
权利的主体特定性。劳动债权的主体
劳动债权分为两个方面的层次,一部分是达到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已与破产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聘用制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另一部分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部门规章规定的对破产企业享有征缴社会保险费用权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税务机关。
多重性
权利价值取向多重性。劳动债权体现了人的权利,也反映社会权利。保障人权首先是保障生存权,作为生存权的基本内容和基础的生存利益是人的最起码的需求,工资是与人的生存利益利害攸关的,将破产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列入劳动债权则体现了破产法的立法宗旨社会利益本位,体现了国家的适当介入从社会本位角度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丰富性
权利内容的丰富性。劳动债权是一种复合权利,既包括私法之债,又包括公法之债,是集工资债权、社会保险费用债权为一体的权利混合体。
时间性
权利存在的时间性。劳动债权是基于企业破产宣告前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对于企业宣告破产后而发生的诸项费用,都不能列入劳动债权。企业劳动债权基于破产宣告而存在、作为破产法的调
4劳动债权简介劳动债权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它指雇员基于劳动关系而对雇主享有的各种请求权的总和,如工资、各种非工资形式的报酬、福利等,其具体范围各国有不同规定。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劳动债权作为劳动债权定义,应对劳动债权产生原因、权利性质、特点、内容等因素有一个高度的凝练。劳动债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清算中应优先分配的因破产宣告前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包括破产企业所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性待遇、因企业破产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应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和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