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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2018-08-1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仲裁相关知识: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的劳动争议案件:

位于本市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海淀、朝阳、石景山、丰台区的中央和市属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外省、市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驻京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与劳动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3、用人单位、劳动者及与该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密切关系的第三人,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一方为申诉人,另一方为被诉人。

2企业对劳动仲裁不服怎么办

一、员工在分公司工作中发生工伤,总公司与分公司均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员工有总公司财务盖章的押金条.二、总公司有注册,分公司未注册。三、之前经县法院判决:分公司与员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应该属于工伤。四、接著,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依县法院判决后出了一个文件说:如果分公司有登记的情况下,应该是属于工伤。五、再之后就是伤残鉴定和双方协商赔偿未果。现在经仲裁后企业不服,提请县法院诉讼,理由有三:1、说是所...

3对劳动仲裁决议不服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4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第九条律师接待劳动者咨询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了解案情概况,并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需要收取咨询费用的,应提前告知相关收费的规定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律师接待劳动者咨询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在了解案情的前提下结合相关规定进行分析定性,所发表的意见应客观,对可能出现的仲裁或诉讼风险应进行提示,不得作出不实承诺。

第十一条律师接待劳动者咨询案件中涉及群体性劳动争议的,应慎重对待,正确引导,避免出现激化矛盾的言行,并应对咨询过程制作谈话笔录。

第十二条律师提供劳动争议案件的咨询时,可结合当事人的诉求,从以下各方面了解相关案件情况:

1、用人单位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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