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2018-08-1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近日出台。规则加大了对争议过程中各类细节的规定力度,可操作性增强。

规则分为总则、一般规定、仲裁程序、附则四部分,对适用对象、仲裁规定、仲裁程序、涉及事项等内容均作出了详细规范。与先前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相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加大了对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和受理、开庭和裁决的规范力度,并对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参加仲裁活动的人数作出了规定,由原先的“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改为“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

规则还加大了对争议过程中各类细节的规定力度,例如仲裁过程中回避申请的提出、证据收集与提交、仲裁时效中断、用人单位情况变更等,其中第八条详细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据了解,截至2008年底,全国已建立3515个劳动争议仲裁机构。2008年前三季度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争议案件52万件。

2新疆出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实施细则

简易程序处理案件15日内结案

法制网乌鲁木齐2月1日电记者潘从武从今天起,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外打工与“老板”发生劳动纠纷后,想找老板谈判,但又害怕被炒了鱿鱼;想通过劳动仲裁找回“公道”,又觉得仲裁解决拖的时间太久,可以通过仲裁简易程序来解决,一般情况下15天就可以解决问题。

2月1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自2012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新疆自治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争议案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可采用简易程序。采用简易程序处理争议案件,应当自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案,特殊情况可延长五日。

按照规定,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到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选择简易程序解决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的,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择日审理。仲裁委员会审理简单争议案件,可以采取简便的方式随时通知双方当事人。

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实施 专家解读5大亮点

今后,如果出现老板逃避责任的情况,公司其他股东、主管单位等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不怕找不到人。这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新规定之一。  

日前,省人事厅转发了这份新规则。新规则于今年起正式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程序。与此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相比,新规更具操作性,在很多方面更有利于职工维护自己的权益。仲裁案件的办案程序还有哪些新规定、新亮点?记者日前邀请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为您一一解读。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新规:“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解读: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一方,最担心的问题之一就是原单位或负责人“落跑”或无法承担相关责任。对此,新规中有了明确规定,遇到此类情况时,可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这样一来,就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已于2008年12月17日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尹尉民

二○○九年一月一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二○○九年一月一日

第一章

第一条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的仲裁: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

无忧保遵循市场规则,响应政策号召,努力充当个体社保强力推手,解决个体用户社保及公积金咨询、缴纳、转移、手续代办等需求,并做好代理商招募、选拔和运营工作,发挥企业应有的社会责任,保障个体社保权益,努力实现让人人拥有安定的未来的使命。

小编有话说:谢谢这么优秀的你来看文章,有什么想对小编说的尽管来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们的动力,欢迎大家踊跃发表疑问,欢迎吐槽,社保生态圈群:248069515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