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从单位回家的路途中驾车出事故死亡,被认定为工伤,死者单位小红门印刷厂认为死者系上班期间早退私自外出,且系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不属工伤,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朝阳区社保局所作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依法判决驳回印刷厂的诉讼请求。 2008年9月4日19时许,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印刷厂负责烧锅炉的刘先...
2工伤认定不受年龄影响 退休工作受法律保护2010年3月30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通过庭前调解,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被告永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赔偿原告牛玲各种经济损失43000元。 2007年12月31日,已过了退休年龄的原告牛玲与被告永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被告安排原告从事炊事员工作。2008年11月22日,原告在上班清理压面机卫生时,左手深入转动中的压面机内损伤,经送医院住院治疗,小拇指和无名指被截指。2009年5月4日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原告为工伤。2009年10月19日劳动仲裁部门又以“原告已超过退休年龄,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为由,撤销了对原告的“工伤认定”决定,原告遂提起诉讼。
原告虽已超过了退休年龄,但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之规定,所以,法院认为原告在工作期间受到的伤害仍属工伤,被告负有赔偿的义务。经过做法律释明和调解工作,双方达成上述协议,并自觉履行。
3企业破产安置有方 职工无据诉请被驳回企业因经营不善被宣告破产,企业按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及政府文件的规定,对原告进行安置,但原告以自己应按工伤有关文件安置、自己应属解除劳动合同范围为由申请仲裁,被驳回后不服,向法院起诉。日前,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劳动争议纠纷,判决驳回原告老张的诉讼请求。
老张原系S集团有限公司职工。1977年9月因工受伤。2004年5月,老张与S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008年6月,因S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法院裁定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6月29日,S集团有限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2008年9月,S集团有限公司经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表决通过了《职工安置方案》,对安置事宜进行了明确。根据安置方案,S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老张实行内养,发给...
4电子公司违规克扣员工工资被判支付12月6日,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一起劳资纠纷案件,无理克扣员工工资的被告某电子公司被判5日内向原告陈某支付其应得工资。 今年年初,陈某到某电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某工作两个月后,以单位违反进厂时双方的口头约定、实发工资与约定工资不符等为由离开该单位。在陈某与某电子公司结算工资时,该公司以员工违约、自动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为由拒绝支付陈某后一个月的工资。
陈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某电子公司在裁决书生效之日起支付陈某离厂前一个月的工资。某电子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书不服,以陈某违反进公司时的口头约定、私自离开公司、不应支付后一个月的工资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事实,双方均无异议,该劳动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某电子公司以工人私自离厂为由拒绝支付工人工资的主张,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5竞业限制条款仅约定劳动者义务 法院判决合同不具约束力近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支付竞业禁止违约金而产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某药物技术公司与刘某签订的《保密与同业禁止协议》仅约定了劳动者义务,未赋予任何权利,内容显失公平,对刘某不具有约束力,驳回了该公司要求刘某支付30万元竞业禁止违约金的请求。 刘某原系某药物技术公司职工,双方于2005年2月24日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当日至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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