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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试用期

2018-08-17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合同的种类和形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我国劳动法就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这一分类标准,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为了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特别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

2劳动合同应当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后达成的关于责任、权利和义务事项的条款。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中,应当有法定内容和约定内容两种。.

  法定内容,是指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遵守执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范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约定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条件,它可分必要条件和补充条件两种。

  必要条件是指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件,缺少了它,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如劳动者在某地、某单位工作;劳动者要完成哪些劳动职能;劳动者从事工作的起止日期等。补充条件是指不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备条件,缺少了它

3录用职工的原则

录用职工的原则是什么?

  为了改革我国的招工制度,保证招工质量,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招收职工的时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有计划、有组织原则。为了保证生产建设对劳动力的需要和尽可能地节约使用劳动力,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招收新职工时,必须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之内,根据上级下达的职工人数计划指标,编制招工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有组织地进行招收。

  任何单位不得超计划擅自增加招收工人,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招收职工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认真查清,严肃处理。

  先调剂,后招收的原则。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招收新职工时,首先要立足于本单位,从本单位现有的职工中调剂解决;如果本单位解决不了,可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由劳动部门从当地现有人员中调剂;如果仍然不能解决问题,才可以从社会上招收新职工。这一原则意在加强劳动力的管理,合理地使用劳动力,避免劳动力的浪费。

  先城镇,后农村的原则。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招收新职工时,应根据国家规定,重点解决城镇待业问题。招收新职工时,应首先从城镇待业人员中招收,如果确实需要招收农民时,必须申报计划,报省、自治区、

4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程序?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录用的职工,有的属于干部,有的属于工人,因此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不完全相同的。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有:

  自愿报名,提交证明文件。在有组织的招工考试中,参加考试的人员可以自愿报名,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工种。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提交城镇户口、毕业证书或者其他的证明文件,以此保证录用职工的政治条件,保证用人单位了解录用职工的文化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便于分配工作,用其所长,防止在校学生中途离校,防止非城镇人员参加考试。确需从农村招收工人的,除国家有规定的以外,必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

  全面考核,择优录用。各用人单位招用或个别录用职工时,应对应招人员的德、智、体进行全面考核,其考核内容和标准,可以根据生产、工作需要有所侧重。招用学徒工人,侧重文化考核;直接招用技术工人,侧重

5劳动合同对试用期应当如何规定

劳动合同对试用期应当如何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根据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情况,回答对方提出的询问。如果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现实际情况与对方介绍的情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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