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法律规定伪造货币的总面值在500元以上,货币币量在50张以上的或者未达到数量,但是其犯罪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伪造货币罪,可以给予相应的刑事处罚。详细内容请阅读下了解!
如何认定伪造货币罪的罪行
罪与非罪
本罪为行为犯。一般说来,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实施了伪造货币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但这并不是说一定就构成犯罪,这是因为任何违法行为包括伪造货币的行为只有达到一定危害程度时才能构成犯罪。
2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非法印制、复制或者使用其他方法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非法销售、倒卖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的行为。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法规,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由于本条没有规定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备一定目的,因此,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则不论是何种动机和目的,也不论其是否营利,均应构成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果行为人确实是为了显示自己的技巧或为...
3担保人签名伪造 担保合同无效近日,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因担保人未在担保合同上签名,被法院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刘某在茌平县某信用社借款3万元,并签订借款担保合同,该借款到期后,刘某未能及时还款。而签订的借款担保合同显示该借款的担保人为王某,该信用社即以王某为被告诉至茌平县人民法院,要求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在审理中,王某对担保合同提出异议,认为担保合同上的签名不是自己所写,并要求进行笔迹司法鉴定。经鉴定,担保合同上王某的签名的确不是王某所签写,茌平县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认定合同无效,驳回了该信用社要求担保人王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
签定合同应显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由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合同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案中的担保合同没有王某签字认可,自然该合同对王某就没有约束力,王某也不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责任。
4什么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一、概念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刑法》条文
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5装修之后发现合同系伪造怎么办案情:
2012年4月初,耿某通过网络搜索找到A公司,并于4月8日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7月1日完工,工程款合计83000元。因为信任,耿某做起了“甩手掌柜”,其间只是打电话询问进度,对方也告知他进展顺利,请他放心。
直到7月1日,耿某来看房,发现电视背景墙的壁纸没有贴,阳台上的装饰栏也没有安装,而且客厅屋顶还大面积脱皮,卧室墙面开缝严重。而合同中规定的代购项目,即卫浴、推拉门、壁纸、地板、灯具、电源开关都是由耿某自己付钱购买,共8500元。但事后,耿某多次向安某追要这部分钱,安某答应来处理,却总称自己太忙,过几天就来解决。几次推脱后,安某则称自己没有钱,无法退还,让耿某等等。
可这一等四个月过去了,始终不见来解决,钱也没有退还。最后,安某消失不见,电话也不接。其后了解才知道,安某盗取了公司的有关资料、合同章及财务章,与耿某签订的这个装修合同,公司根本不知情。而其间安某收买了
6合同诈骗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界限合同诈骗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有密切的关系。实际犯罪中常常交织牵连,但两罪的区别是明显的:1.两罪的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合同的监管制度和公私财产权,而后者的犯罪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国家机关的信誉。
2.两罪的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前者是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取隐瞒事实、虚构真相的欺骗行为,而后者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非法买卖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3.两罪的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而后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两罪的犯罪目的不同,前者的犯罪目的是为了利用合同诈骗财物,后者的犯罪目的是为了非法获得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以利其他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常有行为人为了实现诈骗财物的目的
7为获赔偿伪造合同 诈骗未成反被判刑近日,昌邑法院审结了一起以伪造经济合同的手段进行诈骗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李某、王某、魏某因合谋伪造假证据骗取村委赔偿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2001 年10月13日,李某与昌邑市某村委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后因发生纠纷,双方于同年10月17日协议终止了该承包合同。10月19日,李某为骗取村委赔偿款,找来魏某和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王某共谋伪造了李某向魏某订购杨树苗的合同,同时伪造了一份李某给魏某出具的20000元定金欠条,落款时间均为 2001年11月15日。虚假订购树苗合同载明:魏某于11月中旬向李某提供速生杨树苗4000米...
8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男子因为假期太短,旅游计划难以成行,遂伪造病假条获批假。伪造病假条,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华律网的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伪造病假条劳动关系遭解除
五一前夕,小张想出国旅游,但因为假期太短,难以成行。小王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交假病假条的主意。后来,小王向公司提交了某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条写明颈椎病,建议全休一周。公司批准了小张的病假,小张因此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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