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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 雇佣关系

2018-08-1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是劳动领域普遍存在的两种社会关系,两者之间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各自特点。正确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对于解决用工纠纷,指导审判实践具有重要的律法意义和社会意义。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2司机与用人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案情】

江西省莲花县农民刘xx向萍乡xx燃料公司汽车队承包一辆中型自卸东风货车进行营运。2004年9月,刘xx雇请曾xx为其开车跑运输,约定月工资1000元。同年10月28日凌晨2时,刘xx和曾xx从莲花运煤去井冈山,开始由刘xx驾驶运煤车,行驶至永新改由曾xx驾驶,刘xx坐在副驾驶位,当车行至一下坡时撞在公路北侧的山崖上,驾驶室严重挤压变形,刘xx和曾xx被救出,曾xx在送往永新县医院的途中死亡,刘xx...

3公司雇佣的保安人员与该公司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

【案情】2007年6月1日15时53分某县家具有限公司的雇佣保安人员李某,在厂门口值班时被郑某驾驶的小汽车撞伤,致使李某重伤。事发后李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李某受伤后在医院医治共花费487171元。经李某家人请求其工作的某县家具有限公司在支付2万元后,对李某的剩余医疗费用一直拒绝支付。因此李某以某县家具有限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李某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是雇佣关系,还是劳动关系出现分歧,形成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原告李某与被告某县家具有限公司是雇佣关系,本案应按原告所主张的侵权之诉处理。本案中李某受雇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并没有签定劳动合同。李某与该公司系雇佣关系,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1条规定,雇工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如果雇员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雇主应该承担雇员受侵害的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本案中原告李某与某县家具有限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应该按照《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原告不能对用人单位某县家具有限公司提起民事损害诉讼,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

4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解读

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往往对“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混淆不清,导致适用法律概念错误,造成企业劳动法律风险。

“劳动关系”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雇佣关系”指雇员向雇主提供劳务,而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民事法律关系。“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本文拟就上述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予以剖析,以明确各自的适用范围。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系同一法律概念。

5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

生活中很多人分不清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其实二者是有很大的差别的。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主体及主体双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必须是劳动者,且必须是自然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雇佣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没有上述限制。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雇佣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没有隶属性;

2、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点;雇佣法律关系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

3、形成的过程不同。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雇佣法律关系则主要是在商品流通领域过程中形成和实现的。

4、内容不完全相同。根据上述区别,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义务不具有广泛性;雇佣法律关系的内容则具有广泛性。

6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在用人单位中,通常会有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两种,雇佣关系有时涉及到的面较为广,并且存在有些不严谨的地方,比如说雇佣合同有时是口头形式,有时是书面形式,雇佣关系在小型公司里面涉及的较多。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7如何认定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帮工关系

雇佣关系是雇佣法律关系的简称,是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私有为基础而形成的一种劳动关系,是指受雇人利用雇佣人提供的条件,在雇佣人的指导、监督下,以自身的技能为雇佣人提供劳动,并由雇佣人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人称为雇主,受雇人称为雇员。判断雇佣关系是否存在,应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二方面考虑:从形式要件上看双方有无订立雇佣合同或口头雇佣协议;从实质要件上,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力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雇员是否受雇主控制、指挥和监督,即是否存在隶属关系。雇员受雇主控制是雇佣关系存在的基础。在雇佣法律关系中,雇员仅是雇主雇佣来完成某项工作的人,雇员在工作时应听命于雇主,服从雇主的监督指导。三是看雇员是否为雇主或其委托的人所选任。只要具备上述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即可认定为雇佣关系。

审判实践中,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极易混淆。因基于劳动关系发生的纠纷受劳动法的调整,诉讼时要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即先通过仲裁后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一般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产生纠纷可

8雇佣关系如何认定,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分

很多人都不怎么了解什么是雇佣关系,认为只要是给别人打工就是劳动关系,受伤后就可以算工伤。其实不然,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由区别的,那么该如何区分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欢迎阅读。

所谓雇佣关系,是指雇员接受雇主的委托或者指示从事某项劳务活动,雇主按约定支付劳务费的法律关系,其表现形式一般为约定完成某项劳务活动,用工期限较短,并及时结清劳务费用。而劳动关系,则指用人单位招用职工,使职工成为该用人单位的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并定期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劳动保护的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的劳动法律关系,也包括无营业执照或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法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与其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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