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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

2018-08-19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2劳动纠纷处理程序

简介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的步骤如下:

1)申请;2)受理;3)调查;4)调解;5)制作调解协议书。

劳动争议调解

调解是处理企业劳动争议的基本办法或途径之一。事实上,调解可以贯穿着整个劳动争议的解决过程。它既指在企业劳动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以后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所估的调解工作,也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对企业劳动争议所做的调解活动。这里所说的调解指的是后者。企业调解委员会所做的调解活动主要是指,调解委员会在接受争议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后,首先要查清事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和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通过自己的说服、诱导,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让步的前提下自愿达成解决劳动争议的协议。

劳动争议仲裁

仲裁也称公断,

3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及证据分别是什么

一、劳动纠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提起劳动纠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劳动者

起诉是与劳动争议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劳动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因此,相互形成劳动法律关系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政和劳动者,都可以作为起诉人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劳动者在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相一致时,由劳动者个人作为当事人一方参加诉讼。当事人因故不能起诉的,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他人员则无权起诉。

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如果原告不知道是谁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则会出现无人应诉的情况,也无法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无从审理。在明确劳动争议诉讼被告的同时,应当

4劳动纠纷诉讼的定义

一、劳动纠纷诉讼的定义

劳动纠纷诉讼,是指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处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骊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劳动纠纷诉讼是劳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对劳动纠纷案件的最终处理。提起劳动纠纷诉讼是当事人的一项权利。通过仲裁方式汉有解决的劳动争议,当事人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审理解决。

二、劳动纠纷诉讼的特征

劳动纠纷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但其并不完全等同于民事诉讼案件。劳动纠纷诉讼具有其自身的法律特征:

劳动纠纷双方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劳动纠纷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不具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身份的单位和个人,不能成为劳动纠纷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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