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股份合作制的核心在于合作,而对于这里“合作”两字的理解,在理论和实践中却存在一定的分歧: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表述的“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的提法,股份合作制中的“合作”应理解为劳动与资本的合作。因为股份合作制企业中的大部分股东既是投资者,又是劳动者,他们既以其劳动参与企业生产和收入分配,又以所持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与收入分配,将合作理解为劳动与资本的合作比较确切。
另一种意见认为,虽然《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劳动合作和资本合作有机结合,但这仅是对此类企业一个特点的概括,它并不表明股份合作制企业仅是劳动与资本的合作,除此以外,这
2上海市股份合作制企业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股份合作制企业的
发展,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设立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是指以企业职工出资为主或者全
部由企业职工出资构成企业法人财产,合作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
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企业法人。
第四条
股份合作制企业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
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五条
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依照本办法制定企业章程。企业章程
3股份合作制企业再改制的法律空白1997年我国原国家体改委发布了《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积极试行股份合作制,而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至今,这种以集体为前提的组织形式不再符合现代企业模式:股份合作制企业本身集体股产权不清,职工股以身份为前提的股东权力不伦不类。因此,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开始提倡股份制企业进行再次改制,另外,股份合作制企业再改制也是拟上市企业改制的必经之路。
股份合作制企业再改制
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如何改制为按《公司法》规范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并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只能按照新设公司的程序变更,而公司新设的最主要问题则是产权资产如何明晰界定。
有这样一个案例,一家发展较好的股份合作制企业,由于准备上市而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其股权结构为集体股30%,职工个人股70%。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发现公司现有职工200余人,而原来公司设立时的持股职工为
4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特点
股份合作制的特点表现为:劳动者的劳动联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相结合,股东大会与职工大会合一,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
股份合作制中国股份合作制企业有以下特点;
一、股份合作制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制企业必须符合《民法通则》规定的企业法人的必备条件,依法定程序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股东主要是本企业的职工,原则上不吸收其他人人股。但是企业职工人股实行自愿,应鼓励和采取优惠办法吸引职工投资入股,不得强行要求职工人股。
三、股份合作制企业依法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现代企业的管理机构,企业职工通过职工股东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股份合作制企业的职工股东大会既是企业的股东大会,又是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是股份民主和劳动民
5什么是股份合作制
随着中央确定的“抓大放小”企业改革方针的实施,在我国中小企业中逐步实行了一种名为股份合作制的企业经营形式。特别是在党的十五大政治报告将股份合作制作为以后,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便大面积推广开来,不少城市都开始以股份合作制的形式对现有企业进行改组与发行,对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革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那么,什么是股份合作企业呢?股份合作制企业即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方式的企业。
所谓股份合作制,是指在企业投资方式上采取股份制,即由若干不同的投资者以等额股份的方式共同投资;在股份构成上,以企业职工股为主,并兼而吸收有其他股份,如法人股、国家股等股份;企业分配方式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配相结合的企业经营方式。
原国家体改委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指出,股份合作制是采取了股份制一些做法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集体经济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在股份合作制企业中,劳动合作和资
6股份合作制企业改造程序企业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造具有营利性和互助性相结合,资本联合和劳动联合的特点,因此,股份合作制成为集体企业和城市国有小型企业改革的重要形式。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包括职工买断式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与职工共建式股份合作制改造和增资扩股式股份合作制改造。一般而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一般遵循如下程序: 一、拟定改制方案。
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应当拟定初步改制的方案。改制方案应当对改制采取的形式进行初步的预定。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拟定采取职工买断式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与职工共建式股份合作制改造,或者是增资扩股式股份合作制改造。
二、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
企业实施股份合作制改造,应当取得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对于国有小型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没有取得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改制行为的效力进行综合判定。对于集体企业的股份合作制改造,必须取得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意,否则改制行为无效。
三、取得出资人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
8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股份制与股份合作制的区别主要有:
1.企业性质不同
股份制:叫做资本合作,是资本的结合。
股份合作制:除资本合作外,加劳力合作,是资本与劳力的双重结合。
2.企业类型不同
股份制:任何企业都可以实施股份制方式的改制。
股份合作制:大中型企业不适宜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对于小型企业则比较适合。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股份合作制最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3.投资主体不同
股份制: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
股份合作制:投资主体只能是本企业职工,企业之外的自然人和法人不能对实施股份合作制改制的企业实施参股,这体现了股份合作制资本和劳力双重结合的性质。
4.表决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表决,一股一票。
股份合作制:按人表决,一人一票。
5.分红方式不同
股份制:按股分红。
股份合作制:按股分红与按劳分红结合,可见,股份合作制在收益分配上具有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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