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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辞职

2018-08-20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老板却以离职给公司带来损失为由而拒绝支付劳动报酬,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该怎么维权呢?主动离职会有补偿吗?请大家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但是你必须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工作证、工作服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另外,还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主张公司为自己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2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需要提前三十天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违反这个规定,劳动者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部门反映的,同时还可以请求经济补偿金。当劳动者没有签劳动合同辞职时需要向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申请吗?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可以随时辞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3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明,但很多时候劳动者都会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选择辞职,这时候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师如何解答。

网友提问:

您好,律师,我由于打算去北京发展,所以想辞掉现在的工作,但我的劳动合同还未到期,我想咨询一下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辞职与自动离职的区别的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

概述

辞职、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区别点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6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常常有人咨询关于辞职的事情,害怕单位要求自己承担违约责任,那么签了两年的劳动合同想辞职怎么办?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下文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辞职的一般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员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

7新劳动合同法下关于辞职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单位上班五年了,现在因为生病我想辞职,可是合同还没到期。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要辞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是否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我?

律师解答: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员工不愿续约的;二是单位未合法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四是员工患病不能工作,或经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五是单位破产、破产重组、吊销执照等,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职的相关知识: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 院长,人民检察院 检察

8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新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单位上班五年了,现在因为生病我想辞职,可是合同还没到期。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要辞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是否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我?

答: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五类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一是劳动合同到期,单位要补偿员工。除非是单位以不低于原待遇水平续约员工,但员工不愿续约的;二是单位未合法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情况下,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三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同意的,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四是员工患病不能工作,或经培训和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员工支付补偿金;五是单位破产、破产重组、吊销执照等,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职的相关知识:

辞职是指由国家权力机关依法选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国家权力机关提出辞去当选职务的行为。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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