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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劳动合同

2018-08-20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试用期时间、次数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l试用期解除合同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2劳动合同法禁止试用期侵害劳动者权益

对试用期存在的侵害劳动者权益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作出了详细规定:  1、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试用期次数。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

3公司可以先试用再签合同吗

乔法官:我是一名文秘人员,去年7月去一家公司应聘。负责招聘的人和我谈得比较投机,当场就通知我第二天去上班,讲好工资2500元,试用期三个月。因为谈得融洽,其他我都没问。上班后,公司安排我负责接待及会议记录等工作,但没签合同,称试用合格后就给我转正签合同。因为公司有两个文秘,为了给领导留好印象,我还是蛮尽心工作的。但三个月满后,公司一直不和我谈转正签合同的事情。去年年底我发现,另一位同事拿的月奖明显比我多,就试探着去问主管,同时提出了自己转正签合同的要求。没想过了两天,主管突然找我去,说经过试用期的试用,他们认为我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决定不用我了。我一下没了方向,我的试用期不是早过了吗,他们当时可没说我不合适工作。我不知道,他们这样的说法有依据吗?这样的公司我也不想待下去,但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权利,希望您能给我指点一下。谢谢。读者小丁小丁: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约定的一定时间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义务。为了促进劳动力

4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5劳动合同试用期的 法定期限

徐某于2011年9月20日经考试合格后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1年10月4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300元。2012年1月春节放假期间,徐某听朋友说,公司约定的试用期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应支付赔偿金。一直发着试用期工资的徐某不解,向公司负责人咨询此事,公司负责人的答复是: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规定发放工资没错,正好现在试用期也已满,从下个月起就按试用期满后的工资发放了,已发放的就这样吧。徐某遂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要求支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考查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个期限,是劳动者感受该岗位是否适合自己的一个过程。因试用期工资较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又较为容易,因此,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成本,往往会通过约定较长的试用期来使用劳动者,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8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

6先试用再签合同行不行

乔法官:我是一名文秘人员,去年7月去一家公司应聘。负责招聘的人和我谈得比较投机,当场就通知我第二天去上班,讲好工资2500元,试用期三个月。因为谈得融洽,其他我都没问。上班后,公司安排我负责接待及会议记录等工作,但没签合同,称试用合格后就给我转正签合同。因为公司有两个文秘,为了给领导留好印象,我还是蛮尽心工作的。但三个月满后,公司一直不和我谈转正签合同的事情。去年年底我发现,另一位同事拿的月奖明显比我多,就试探着去问主管,同时提出了自己转正签合同的要求。没想过了两天,主管突然找我去,说经过试用期的试用,他们认为我不符合公司的录用条件,决定不用我了。我一下没了方向,我的试用期不是早过了吗,他们当时可没说我不合适工作。我不知道,他们这样的说法有依据吗?这样的公司我也不想待下去,但不知道自己还有什么权利,希望您能给我指点一下。谢谢。读者小丁小丁: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在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约定的一定时间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义务。为了促进劳动力

7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8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内容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__

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个月,自___年_____月日起至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经双方平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岗位为:_____

在试用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_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

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五、乙方在试用期内,除工资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

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若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对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最早出自1995年1月实施的《劳动法》,其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08年我国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又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进行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即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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