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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的对象,劳动保障是什么

2018-08-20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从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的关系来看,前者以针对劳动者的弱势地位而设立,后者针对生活风险而建立,不考虑主体的差异,因此社会保险是劳动保证的内容之一,但不是全部。社会保险的关系主题是劳动者和用人者的时候,也才属于劳动保障的内容,两者是区别但是有交叉。从社会保障和劳动保障来看,很明显,劳动保障只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属于种属关系。

2劳动保障监察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国家法定的劳动标准和事项以及社会保险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  

用人单位遵守录用和招聘职工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工资支付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情况。  

用人单位维护外派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的情况。  

遵守就业训练规定的情况。  

遵守职业培训实体管理规定的情况。  

遵守职业中介有关规定的情况。  

遵守职业技能鉴定、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的情况。  

用人单位遵守社会保险规定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3劳动保障应用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等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2、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设立举报接待室,指定专人负责。  

3、举报可以采取口述举报、电话举报、信函举报等形式。  

4、凡符合规定的举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五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规定受理范围的举报,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  

5、对举报人信函举报的,应当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6、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  

7、举报人要求告知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通知该举报人。  

8、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监察员要保护举报人,为举报人保密。

4劳动保障的内容

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劳动者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资本、独立于其他任何人,成为能够自由支配自己劳动力、享有自主择业权的主人;用人单位要独立于国家、独立于其他单位,成为能够自主经营,拥有用工自主权的市场主体。劳动保障其次是要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维护主体人格和法律地位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和保障主体的物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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