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法律溯及力指的是什么,如果发生违约金争议的话,按新法办理还是按旧法办理呢,劳动合同法生效前是如何规定的。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溯及力
这是一个关于溯及力的问题。法律溯及力指的是当新法律法规出台后,对其出台前旧法框架下已经发生的行为新法能否调整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旧法框架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溯及力,若发生违约金争议的,按新法处理还是按旧法处理?
举个例子来说,假设某员工在2006年签订合同,合同期5年,未到期离职违约金10000元,那么2008年新的劳动合同法公布实施之后,该员工的权益是否能按照新法规定来计算?双方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否可以适用于新法的规定?
对于未到期离职违约金问题,劳动合同法仅在第九十条有所规定,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的协议,否则,劳动者炒单位鱿鱼将不再需向单位支付任何违约金。
2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应何时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以订立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但是,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用人单位用工却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现象。
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规定用人单位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特意强调该劳动合同的形式应为书面的,这样规定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
3劳动合同服务期如何约定一、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
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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