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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纠纷

2018-08-23 08:00:02 无忧保

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然而,一些劳动者因对法律了解不多,又急于就职,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固定格式合同的签订中,对“生死合同”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约定不得不“被签订”。一旦出现纠纷,用人单位会以“有约在先”为由拒绝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些“约定在先”是否有效?下面的案例给我们以警示与解答。  

一、签了“生死合同”,出事故可概不负责?  

案例:  

刘大军系某个体山石厂合同工。2010年11月初入厂时,双方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员工发生事故伤死亡的,厂方一次性补偿3万元;受伤的一概不管”。见先前的员工都是如此签订合同,刘大军只好随大流签了合同。2012年1月15日,刘大军在清理石厂上方土坡时忽然遇到塌方,腰部严重受伤,住院治疗2个月就花费医疗费37000余元,并已丧失部分劳动能力。事后,石厂老板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写明“受伤厂方概不负责”为由,不同意对刘大军赔偿。  

点评:  

当下,有的用人单位利用从业人员急于就业的心理,不依法与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伤自理”。这种“生死合同”,以貌似“合法”的形式,把生产经营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推得一千二净,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

2解除劳动合同纠纷经济赔偿金纠纷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公司补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能否认定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王某与北京某地产公司劳动争议案评析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提供劳动,公司补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劳动者领取了经济补偿金的能否认定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申诉人:王某

被申诉人:北京某地产公司

一、基本案情

王某系北京某地产公司员工,王某自2005年2月28日起与地产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任销售部管理人员,双方签订了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

3劳动合同引出的法律纠纷

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劳动用工和合同纠纷不断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争议不断增多。5月中旬,小店区法院狄村法庭受理了一起原告王某与被告山西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  王某系山西某公司职工。1998年11月,王某被安排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后来,王某因工资报酬、医疗费用等问题,和单位发生纠纷。2002年8月,王某被单位勒令停止上班。王某向山西省某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未果。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原告王某与被告山西某公司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产生的纠纷,应该根据《劳动法》予以解决。法院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判决终止王某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山西某公司为王某补发工资及相应赔偿金,并判令原单位为王某支付医疗费,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手续。

法官分析此案时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这样才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不按照《劳动法》所实施的行为,均会影响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这类问题的出

4为什么劳动合同纠纷逐年增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建立、发展,我国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也日趋复杂,劳资矛盾、现行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同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表现在诉讼上便是劳动争议案件的增多。据统计,山东省兖州市法院2003年全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为13件,2004年仅1-10月份,就已经受理41件,其中,工资纠纷9件,占劳动争议案件总数的21.95%,工伤赔偿3件,占7.3%,解除劳动关系纠纷24件,占58.5%,劳动合同纠纷案件2件,但参加诉讼人数达到21人,占劳动纠纷案件参加诉讼总人数的一半,同比受理案件数量增加了三倍以上,劳动争议已成为民事诉讼的重要来源。笔者针对近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对迅速增加对现象及成因进行了调查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旨在本对地区劳动争议案件的特点和规律进行研究,与大家共同探讨处理这类案件的方法。

通过分析,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有如下几点新原因。

企业方面的原因。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多种经济成分的齐头发展,一方面,企业必须建立产权明晰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必然带来劳动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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