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保劳工保障早报:一、关于加班的规定有哪些
1、《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2、《劳动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企业违反法律 、法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2加班费算不算工资总额一.哪些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按规定未计人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二.劳动者报酬的范围
具体而言,我国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从其构成形式而言,主要有如下七个项目:
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和_=f=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1=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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